兴宁区成立土地储备中心
| 招商动态 |2012-04-01
3月22日,南宁市兴宁区土地储备中心正式成立。兴宁区土地储备中心为城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是:协助市土地储备机构编制并具体组织实施本城区土地储备规划、计划;负责城区范围内城区通过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和连片开发的工业项目用地的立项、报批、征地和场地“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负责筹措、管理土地储备资金;建立本城区土地收购储备信息系统,负责城区土地收购储备综合统计。兴宁区土地储备中心的成立将进一步规范和培育兴宁区土地市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土地资源能力。(李万新)